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我和我爱人现在还没离婚,但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我担心爱人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我不太懂法律,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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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其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也可以分割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了两种情形:一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当出现上述第一种情形时,比如夫妻一方在未告知另一方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出售并转移售房款,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对于第二种情形,若一方的父母患重大疾病急需钱治疗,而另一方却拒绝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此时需要救助的一方就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医疗费用。 总之,虽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不分割共同财产,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以此来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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