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是否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在探讨标志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商标的定义。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它可以由多种元素构成,像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也可以是这些元素的组合。
并不是所有标志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但确实存在一些标志是不被允许注册为商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自然也不能注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不过,如果这些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所以,标志能否作为商标注册,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对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标志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就不能注册为商标;若符合法律要求,就有注册成功的可能。在申请商标注册时,申请人应当确保所使用的标志符合法律规定,以免申请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