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不退款会构成什么罪名?


培训机构不退款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罪名,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因为正常经营不善而导致无法继续经营,没有退还学员费用,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但不退款的行为是违法的。这是因为消费者和培训机构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培训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提供服务,若无法提供或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就应该退款。例如《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里培训机构不退款就违反了协助退款的义务。 然而,如果培训机构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情形,就可能涉嫌犯罪。比如,培训机构欺骗消费者进行交费学习,事后却不肯退费且卷钱逃跑,这种情况涉嫌诈骗罪。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欺骗手段,让对方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交出财物,培训机构这种卷钱跑的行为就符合这个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培训机构以倒闭等名义圈钱跑路,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诈骗,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在数额认定上,数额较大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当遇到培训机构不退款的情况,作为消费者可以先尝试与培训机构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追回所支付的学费。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进行仲裁。若退款仍无希望,还可向培训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教育机构退还已支付的学费。待法院作出裁决后,如培训机构仍拒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