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可以不与兄妹分割吗?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获得了一笔赔偿款。现在我不想和兄妹分割这笔钱,就想自己留着用于后续治疗和生活。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权利这样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给详细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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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款通常是给予遭受医疗事故损害的患者本人的赔偿,原则上是可以不与兄妹分割的。 一般而言,医疗事故赔偿是对患者因医疗事故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合理费用的补偿,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赔偿款是专门用于患者恢复健康、弥补因医疗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等特定目的。这就好比你因为别人的错误受了伤,得到的赔偿自然是用来让你恢复和保障后续生活的,正常情况下和兄妹没有关系。 如果患者在获得赔偿款后,自愿将部分或全部赔偿款给予兄妹等其他人,这属于患者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行为,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是没有患者明确的意愿,兄妹是无权要求分割医疗事故赔偿款的。 然而,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医疗事故赔偿款涉及到患者的遗产等情况,在患者去世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按照法定继承等方式进行分配,此时兄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况下,就可能会参与其中。但需要明确的是,这与医疗事故赔偿款本身正常的性质和用途是不同的概念。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在患者在世时,医疗事故赔偿款归患者自己支配;患者去世后,如果作为遗产,就要按继承规则来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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