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中精神病人能否获赔误工费?

我家里有个精神病人,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我不太清楚像他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误工费赔偿。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于交通事故中精神病人获赔误工费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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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误工费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中,精神病人是否可获赔误工费是一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的问题。下面我们从法律概念、判断依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文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误工费的概念。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导致少赚的那部分钱。 对于精神病人在交通事故中能否获赔误工费,关键在于其在事故发生前是否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实际的劳动收入。如果精神病人在事故发生前具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并且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收入,比如虽然患有精神病,但病情较轻,能够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像手工制作、在社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务等,并且有相应的收入证明,那么在遭遇交通事故后,由于受伤导致无法继续从事这些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这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然而,如果精神病人本身病情严重,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工作也没有实际的劳动收入,那么通常就不能获得误工费赔偿。因为误工费是对实际减少的收入的赔偿,没有收入也就不存在减少的情况。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里明确了对于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是需要进行赔偿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也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精神病人能否获赔误工费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其实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情况来综合判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精神病人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便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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