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可以杀人吗


首先要明确,精神病当然不可以杀人。杀人本身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会因为犯罪者是精神病就改变这一性质。 在我国法律里,对于精神病人犯罪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级,不同情况有不同处理方式。 第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是因为这类精神病人由于精神问题,没办法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也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缺乏犯罪构成里的主观要件,对自己的行为谈不上故意或过失,所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家属或监护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类精神病人还有一定的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犯罪后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是考虑到其精神状态因素,处罚上可以从轻或减轻。 第三,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具备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此时犯罪就和正常人犯罪一样,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相关概念: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精神正常而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全部的刑事责任。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是指因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使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其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正常人有所减弱,因此法律规定对这类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无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