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在地方医院生孩子能报销吗?
我老公是军人,我是军嫂。我打算在地方医院生孩子,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报销费用。我对这方面的政策不太了解,想问问大家军嫂在地方医院生孩子到底能不能报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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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嫂在地方医院生孩子是否能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未就业随军配偶,根据相关规定,未就业随军配偶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等保障,并且可以参加随军配偶医疗保险。如果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在地方医院生孩子,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生育费用报销的。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未就业随军配偶在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军人所在单位卫生部门按照规定给予报销。这里所说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通常包括地方的一些定点医疗机构。 其次,对于就业的军嫂,如果参加了地方的生育保险,那么就按照地方生育保险的政策来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就业军嫂所在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在地方医院生孩子产生的费用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不过,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注意要在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并且按照相应的报销流程和要求来操作,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生育服务证明、费用清单、病历等,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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