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如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
我遇到个事儿,和别人起了冲突,对方的行为给我造成了挺大的精神伤害。我就想问问在刑法里,精神损害赔偿是咋回事,我能不能要求对方给我精神损害赔偿,想了解下刑法对于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法律领域,精神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从而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式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不过刑法主要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它本身并没有直接针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详细的解释。 然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时,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提到的是物质损失,并没有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常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不过,当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单独就精神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如果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受到犯罪行为侵害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刑法侧重于对犯罪行为的制裁,而精神损害赔偿主要是在民事法律范畴内进行处理。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和适用情况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能够主张以及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