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赔偿的举证规则是怎样的?

我之前遭遇了行政机关的错误执法,给我造成了损失,现在打算申请行政赔偿。但我不太清楚在这个过程中举证规则是怎样的,是我要承担全部的举证责任吗?还是行政机关也有举证责任呢?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展开 view-more
  • #行政赔偿
  • #举证规则
  • #行政诉讼
  • #证据责任
  • #行政行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而举证规则就是在行政赔偿案件里,确定由谁来提供证据证明相关事实的规定。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这意味着,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就需要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说,要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以及自己因为这个违法行为遭受了实际的损失,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因为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原告没办法举证,这时就由行政机关来承担举证责任。例如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销毁、隐匿证据等行为,使得原告难以收集证明自己损失的证据,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就需要自己来证明其行为没有给原告造成损失或者损失的具体情况。 另外,对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举证责任,通常是由被告行政机关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这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要遵循法定程序,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