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不到十级的轻微伤残能否要求肇事者赔偿?
我之前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去做伤残鉴定,结果是达不到十级的轻微伤残。我想了解下,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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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即便伤残程度达不到十级的轻微伤残,伤者通常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进行赔偿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赔偿原理。赔偿是基于肇事者的侵权行为对伤者造成了损害,这种损害既包括身体上的伤痛,也涵盖因伤痛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也就是说,只要是因为这次事故导致的合理费用和损失,肇事者都有责任进行赔偿,并不以构成伤残等级为前提条件。 对于达不到十级的轻微伤残,伤者可能产生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这是因治疗受伤部位所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误工费,指的是伤者因为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有固定工作,一般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费,如果伤者在治疗或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那么护理人员的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交通费,比如伤者去医院治疗过程中乘坐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营养费,为了促进身体恢复而购买营养品等花费。 所以,在实际处理中,伤者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费用凭证,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与肇事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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