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销售人员购买的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

公司为销售人员购置了一批手机,用于日常工作沟通和业务拓展。我不太清楚在税务处理上,这笔购买手机的费用所产生的进项税,能不能进行抵扣。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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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项税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给销售人员购买的手机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进项税抵扣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时支付的增值税,可以在销售货物等过程中产生的销项税额中进行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以,判断给销售人员购买的手机能否抵扣进项税,关键在于其用途是否符合可抵扣的条件。 如果公司购买手机是专门用于销售人员开展业务工作,例如用于联系客户、处理业务订单等,这属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支出,那么这种情况下购买手机所支付的进项税通常是可以抵扣的。因为这些手机是为了企业的经营活动而配备的,属于企业正常的成本支出,符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原则。 然而,如果公司购买的手机虽然是给销售人员使用,但实际上是作为一种福利性质的发放,或者主要用于个人的非工作用途,那么就属于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范畴,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外,要实现进项税抵扣,企业还需要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并且在会计核算上,要准确记录相关业务,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准确判断手机的用途,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以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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