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母亲判刑七个月孩子无人照顾能办监外执行吗
我想问问,我朋友她被判刑七个月,孩子才几岁,家里也没其他人能照顾孩子了。这种情况下,她能不能办监外执行啊?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有没有这种可能,让她能在外面把孩子安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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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母亲判刑七个月,孩子无人照顾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办理监外执行的。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而子女无人照顾并不在这些法定的监外执行情形之内。 儿童的生存状况通常不是获得监外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孩子母亲确实没有亲属可以代为扶养监护孩子,一般地方民政部门和地方政府会有相应措施对孩子加以妥善安置。 所以,仅因为孩子无人照顾这一情况,孩子母亲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不过在实际情况中,相关部门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但从法律规定角度出发,单纯此情况难以办理监外执行。 相关概念: 监外执行:是对被判处监禁刑罚的犯罪人,基于特殊原因,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是指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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