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超过诉讼期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当时也没写借条,后来一直忙就忘了催他还。最近突然想起来,结果一算发现已经超过诉讼期了。我现在特别担心这笔钱就要不回来了,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这种超过诉讼期的钱还能不能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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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诉讼期一般指的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通俗来讲,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你没有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过了这个时间,对方就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不过,超过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你就完全要不回钱了。即使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只是导致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实体权利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对方不知道或者不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愿意还钱,那你还是可以顺利拿到钱的。而且,如果存在一些特定情形,诉讼时效还可能会中断、中止。例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要求对方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所以,超过诉讼期的钱还是有可能要回来的。你可以尝试和对方沟通,看看对方是否愿意还钱。如果对方愿意,那自然最好;如果对方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你也可以看看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如果有,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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