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送给领导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几年前为了工作上的事给领导送了一笔钱,现在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最近突然觉得这笔钱不该送,想要把钱要回来,又不知道合不合法。想了解从法律角度看,多年前送给领导的钱能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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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说,多年前送给领导的钱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这涉及到法律中关于行贿和受贿的相关规定。 首先,给领导送钱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行贿。行贿指的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如果因为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其次,领导接受钱财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对于行贿和受贿涉及的财物,这些财物属于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所以,送出去的钱属于违法所得,通常会被依法追缴,而不会返还给行贿人。并且,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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