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用复印机复印的材料可以吗?
我打算办理房屋过户,整理材料的时候发现有些原件不太方便拿出来,就想用复印机复印一份拿去办理。但又不确定这样行不行,我想知道在房屋过户时,使用复印机复印的材料能不能通过审核完成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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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过户过程中,一般不能单纯使用复印机复印的材料,不过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 房屋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办理房屋过户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这些材料对于证明当事人身份、房屋产权情况等起着关键作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这里所提到的材料通常要求是原件,因为原件具有真实性和权威性,能够准确反映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和当事人的真实身份等信息。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辅助材料可能允许提供复印件,但前提是需要与原件进行核对,并且复印件上要加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公章以确认其与原件一致。例如一些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等。而对于像身份证、房产证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原件供相关部门查验核实。因为复印件容易被伪造、篡改,如果仅使用复印件而不进行原件核对,可能会导致登记信息错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会影响不动产登记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所以,为了顺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建议尽量准备好所有材料的原件,并按照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提供复印件。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件,应提前与登记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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