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情人转账的钱是否能要回来?


在探讨给情人转账的钱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时,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如果转账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参与转账的另一方配偶是有权要回这笔钱的。因为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行为,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例如,丈夫在未告知妻子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给情人,妻子发现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情人返还这笔钱。法律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而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行为,就违反了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的规定。然而,如果转账的钱是转账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转账行为通常是有效的,想要要回这笔钱就比较困难。除非转账是基于重大误解、被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存在这些法定情形,转账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转账行为,从而要回款项。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想要要回给情人转账的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证明转账的事实以及款项的性质等情况。然后可以先尝试与情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