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是否可以出卖?
我之前和别人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想把这房子卖掉,不知道在已经签了抵押协议的情况下还能不能卖,卖了会有什么后果,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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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是否可以出卖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抵押。抵押就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房屋抵押的情况中,就是把房子作为借款的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这就说明,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原则上是可以出卖的。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的点需要注意。 首先,如果抵押合同中约定了在抵押期间不能转让房屋,那么抵押人就不能擅自出卖房屋。因为合同是双方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抵押人违反了这个约定,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即使可以转让,抵押人也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也就是说,房子卖了之后,卖房子的钱要优先用来偿还债务,如果还有剩余就归抵押人,如果不够偿还债务,债务人还需要继续偿还剩下的部分。 对于买房人来说,在购买已经抵押的房屋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如果抵押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抵押权人是有权对房屋行使抵押权的,比如要求拍卖房屋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所以,买房人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仔细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避免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综上所述,签订了借款抵押协议的房屋是可以出卖的,但要受到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限制。无论是抵押人还是买房人,都要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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