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附表一中未开具发票可以填负数吗?

我在填写增值税附表一时,发现有未开具发票这一栏。我不太确定这里能不能填负数,因为之前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我现在有一些业务可能需要在这里体现负数,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到底可不可以填负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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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增值税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增值税申报中,增值税附表一未开具发票栏是可以填写负数的,但要遵循相关规定和符合特定情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未开具发票这一概念。未开具发票是指企业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但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给购买方开具发票的业务。在纳税申报时,企业需要将这部分未开票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在附表一的未开具发票栏次进行填写。 当企业前期已经将未开具发票的收入申报纳税,后期又补开了发票时,就会出现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写负数的情况。比如,企业在某个月有一笔未开票收入,按照规定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写了相应的销售额和税额并缴纳了税款。之后的月份,客户要求开具发票,企业开具发票后,为了避免重复纳税,就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写负数冲减之前申报的未开票收入。 不过,填写负数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要求。根据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会对申报数据进行监控和比对。如果随意在未开具发票栏填写负数,可能会触发预警机制,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企业应当如实、准确地进行申报,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业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核查。一旦被税务机关发现存在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企业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企业在填写负数时一定要谨慎操作,确保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和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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