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是否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是一名医生,在一次手术中因为疏忽出现了一些失误,导致患者情况不太好。我很担心这会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罪,想知道在法律上,过失这种情况能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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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一个在医疗领域备受关注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法律层面,过失是可以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强调了“严重不负责任”,这通常是一种过失的表现。也就是说,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本应该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但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了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 比如,医生在手术前没有仔细核对患者的病历资料,错误地进行了手术部位,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这就是典型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再如,护士明知道某种药物有严格的使用剂量要求,但轻信自己的经验,超量给患者使用,造成患者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死亡,这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不过,要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主体必须是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在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护理等工作的人员。其次,要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比如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最后,必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所以,如果医务人员因为过失,并且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是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避免因为过失而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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