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还能进行谈判吗?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现在不知道还能不能和相关方坐下来谈赔偿等问题。我心里没底,也不清楚强拆后谈判还有没有意义,不知道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强拆后还能不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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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后是可以进行谈判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拆,强拆分为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合法强拆是在征收方依法履行相关程序,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的情况下,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违法强拆则是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 从法律角度看,不管是哪种强拆,在强拆之后都有谈判的空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即使房屋已经被强拆,被征收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合理的补偿,所以和征收方进行谈判是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 对于合法强拆,虽然征收方已经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了强拆,但在补偿方面可能还存在一些细节可以协商。比如,在确定补偿金额时可能会因为评估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差异,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谈判争取更合理的补偿。 而对于违法强拆,被征收人不仅可以就补偿问题进行谈判,还可以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在谈判过程中,被征收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赔偿因违法强拆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室内物品损失等。同时,在谈判时,被征收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房屋的照片、视频、物品清单等,以便在谈判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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