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东是否可以抗辩?
我是一家公司的代持股东,最近公司出了点事,有人把我告了。我就想问问,我作为代持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权利进行抗辩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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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东通常是可以抗辩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情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代持股东。代持股东,也叫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的工商登记等公开资料中登记为股东,但实际上并不享有股东的实际权益,真正的股东权益由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享有。这就好比一个人帮另一个人拿着东西,名义上东西在他手上,但实际的归属权和控制权在另一个人那里。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代持股东在面对不同的法律情形时,有不同的抗辩权利和方式。当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代持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不过,代持股东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出资人追偿。这就像是,当别人找名义上的物品持有人索要物品造成的损失时,名义持有人不能以自己不是实际主人来推脱,但在承担了损失后可以向实际主人要钱。 如果是实际出资人与代持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代持股东主张权利的,代持股东不能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进行抗辩。也就是说,在内部关于投资权益的问题上,代持股东不能单纯依靠表面的登记来对抗实际出资人。 综上所述,代持股东在不同的法律场景下,有的抗辩是被支持的,有的则不被支持。在面临具体法律纠纷时,代持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抗辩以及如何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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