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军人一方能够起诉军人离婚吗?
我是普通老百姓,配偶是军人。我们之间感情出现了问题,我想离婚,但不知道我作为非军人一方,能不能向法院起诉和军人配偶离婚。我很担心因为对方军人身份,法律上有特殊规定而不允许我起诉。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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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人一方是可以起诉军人离婚的,但法律对此有一些特殊的规定。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我国法律对军婚是给予特殊保护的。军婚就是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而对军婚的保护主要体现在离婚程序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非军人一方起诉军人离婚,如果军人不同意,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不过,如果军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那么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就不受军人同意这一条件的限制。 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四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所称的“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及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予以判断。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前三项规定是指:(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也就是说,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人、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情况,非军人一方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所以,非军人一方虽然可以起诉军人离婚,但在起诉前要清楚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同时要收集好相关证据,特别是如果主张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更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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