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期间是不能出门吗?
我被执行监视居住了,但是我有些必要的事情需要出门处理,比如去医院看病。我不太清楚监视居住期间到底能不能出门,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出门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展开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那么,监视居住期间是不是就完全不能出门了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出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这里明确了,在获得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出门的。 不过,执行机关批准出门是有一定条件和考量的。通常来说,如果是为了保障正常生活必需,比如患有严重疾病需要就医,这种情况下提出出门申请,执行机关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批准。但如果是为了与案件相关的不利目的,比如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那肯定是不会被批准的。 对于被监视居住人来说,如果有出门的需求,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出门的原因、时间、地点等信息。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出门不会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就会批准申请;反之,则会驳回申请。 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这是因为擅自离开违反了监视居住的规定,破坏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监视居住期间不是绝对不能出门,但是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在实际操作中,被监视居住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出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