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普通发票时开票人和审核人不填可以吗?
我在开发票的时候,不太确定普通发票的开票人和审核人这两栏不填行不行。我怕不填的话发票会不符合规定,影响后续的使用。想问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填会不会有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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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发票的开具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开具普通发票时,开票人和审核人不填是不可以的。这涉及到发票开具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问题。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发票上的各项信息都有其重要意义,开票人和审核人这两项信息能够明确发票开具过程中的责任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这里的“填写项目齐全”就明确要求发票上的开票人、审核人等项目都应如实填写。 如果发票开具不规范,比如开票人和审核人未填写,税务机关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对于受票方来说,不规范的发票可能会影响其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存在不能作为合法的记账凭证和进行税前扣除等风险。所以,开具普通发票时一定要填写开票人和审核人,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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