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公证的房子一方能处置吗?

我和伴侣做了婚前房产公证,房子在我名下。现在我伴侣想把房子卖了去投资,可我不愿意。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他能擅自处置这套经过婚前公证的房子吗?我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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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婚前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夫妻双方婚前财产或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等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经过婚前公证的房子,其产权归属是明确清晰的。 如果该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进行了公证,明确为该方的个人财产,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私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个人财产,财产所有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只有房子所属的这一方才有权利对房子进行处置,另一方是没有权利擅自处置的。如果另一方未经允许就试图处置该房产,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假如出现另一方擅自处置的情况,房子所属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处置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房产或赔偿损失等。同时,婚前公证的文件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来证明房子的产权归属。所以,婚前公证在保障个人财产权益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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