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子一方可以私自卖掉吗?
我结婚后和伴侣买了套房子,现在伴侣没和我商量,就打算把房子卖掉。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婚后买的房子一方能私自卖吗?这其中有哪些规定和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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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房子一方是否可以私自卖掉这个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这套婚后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正常情况下,一方不能私自卖掉。因为既然是共同财产,那么重大的处分行为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打个比方,夫妻两人共同拥有一辆汽车,一方想把汽车卖掉,就必须和另一方商量并且得到对方的同意才行。房子也是同样的道理,私自出售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假如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了这套房子,并且完成了产权过户登记等手续,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这个第三人可能会合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私自卖房的一方进行赔偿。比如,一方瞒着另一方把房子卖给了不知情的第三人,第三人付了合理的房款并且办理了过户,那另一方虽然不能要回房子,但可以要求私自卖房的伴侣赔偿自己应得的那部分损失。 但如果这套房子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这方是有权单独处置这套房子的,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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