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首先要明白几个法律概念,法定继承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等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分配办法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指定由哪些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且父母的父母(也就是祖父母、外祖父母)都先于父母去世,同时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独生子女是可以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独生子女不能完全继承父母遗产: 一是父母遗嘱规定分配。父母在生前留下的遗嘱规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独生子女必须按照遗嘱规定执行。比如父母遗嘱中写明一部分房产要留给照顾他们多年的保姆,那独生子女就不能全部继承房产。 二是存在其他法定继承人。如果父母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如在世的配偶、还健在的父母(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独生子女只能继承一定比例的遗产。例如父亲去世,母亲还在,那父亲的遗产要在母亲、独生子女以及可能在世的爷爷奶奶之间分配。 三是父母留有无效遗嘱。如果父母留下的遗嘱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独生子女将不能按照遗嘱继承遗产,而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比如遗嘱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是受胁迫、欺骗所立等。 四是父母生前已经赠与财产。如果父母在生前已经把一部分财产赠与了其他人,独生子女只能继承剩余的财产。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