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开普票能给单位的一个部门开吗?

我在给客户开发票,客户要求我把普通发票开给他们单位的一个部门,而不是整个单位。我不太确定这样做是否合规,也担心后续会有税务方面的问题,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开普票能不能给单位的一个部门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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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票开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开普票是否可以给单位的一个部门开之前,我们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普通发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普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日常交易、消费等场景,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里强调的付款方一般指具有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单位的部门通常不具备独立核算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它是单位的内部组成部分。 从实际操作和合规角度来讲,开具发票应当如实反映交易情况,确保发票上的购买方信息准确无误。将普票开具给单位的部门不符合发票管理规定。因为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如果开给部门,会导致会计核算主体不清晰,不利于财务管理和税务监管。一旦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可能会认定该发票开具不合规,企业可能面临税务处罚,如罚款、补缴税款等。所以,一般情况下,开普票不可以给单位的一个部门开,而应该开具给具有独立核算资格的单位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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