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代位追偿后原债主还能再找债务人吗?

我把钱借给别人,别人没还。后来保险公司进行了代位追偿。我就想问问,在保险公司代位追偿之后,我作为原债主还能不能再去找债务人要钱呢?有点拿不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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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追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代位追偿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后,依法取得向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保险公司替你去跟造成你损失的人要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也就是说,当保险公司进行代位追偿后,原债主(也就是被保险人)在一定情况下不能再找债务人要钱了。因为保险公司已经在赔偿金额范围内取得了向债务人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给你赔了多少钱,就在这个金额范围内代替你去跟债务人要钱,你就不能再基于这部分损失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了。 不过,如果保险公司的赔偿没有完全弥补你的损失,那么对于未取得赔偿的部分,你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请求赔偿的。比如,你损失了10万元,保险公司赔了你8万元,然后保险公司在这8万元的范围内代位追偿。对于剩下的2万元,你依然有权利向债务人索要。所以,要根据具体的赔偿情况来判断原债主是否还能再找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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