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的发明,他人可以使用吗?
我有一个发明申请了商业秘密保护,最近发现有人好像在使用我的这个发明。我不太清楚,对于受到商业秘密保护的发明,其他人到底有没有权利使用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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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也就是说,商业秘密必须是不公开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而且权利人采取了一定保密手段来保护它。 在我国,商业秘密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根据这些规定,如果他人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的许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发明,那就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如果他人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该发明的使用权利,比如通过与权利人签订了许可使用合同,或者是通过自己独立研发出了相同的发明,那么这种情况下他人使用该发明就是合法的。 总之,一般情况下,他人不能随意使用受到商业秘密保护的发明,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权利人发现自己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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