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地的能在本地离婚吗?

我和配偶户籍都不在现在居住的城市,但在这里生活很久了。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能不能在本地办理离婚手续,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都可以吗?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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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外地的是否可以在本地离婚这个问题时,需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来看。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就意味着,从一般规定来讲,如果双方的户籍都不在本地,是不能在本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比如夫妻双方户籍都在A地,而在B地工作生活,那么他们不能直接在B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回到A地去办理。不过,随着一些政策的推进和便民措施的实施,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符合相应条件,外地户籍的夫妻也能在当地办理协议离婚。 接着是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在本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有固定的住所等,那么原告可以在本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夫妻二人户籍在外地,但被告在本地工作生活超过一年,原告就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离婚。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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