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加班时间是否能换算成工资?
我最近办理了离职手续,在职期间有不少加班时间。我想知道,离职之后,之前的加班时间能不能换算成工资发给我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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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加班时间是可以换算成工资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就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而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如果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也就是在正常工作日加班,用人单位需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例如,您正常日工资是200元,加班一小时,那这一小时的加班工资至少是200÷8×1.5 = 37.5元(假设一天工作8小时)。 要是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用人单位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比如您周末加班一天,而公司没给您安排其他时间补休,那这天您能拿到的工资就是200×2 = 400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像在春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一天,您能拿到的工资就是200×3 = 600元。 所以,当您离职时,对于在职期间的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该按照上述标准将加班时间换算成工资支付给您。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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