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工资能否预定?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说要和我们签协议预定加班工资。我有点担心这样合不合法,会不会损害我的权益。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加班工资到底能不能预定呢?这其中有哪些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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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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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提供劳动所应获得的额外报酬。关于加班工资能否预定,这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加班工资的概念。加班工资是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加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额外劳动报酬。按照正常的情况,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以及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明确且法定的。所谓“预定加班工资”,如果是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约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作为所有加班情况的报酬,而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计算,这种做法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加班时能得到合理的补偿,用人单位不能通过事先约定的方式来规避其法定责任。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基础上,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方式、时间等进行合理的预定,那么这种预定是可以的。例如,双方约定每个月的某一天统一支付上个月的加班工资,只要不影响劳动者按照法定标准获得应得的加班工资,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 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包干制”等形式预定加班工资,这种方式往往容易侵害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的加班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加班工资不能以不合理的方式预定,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加班工资的支付方式等进行合理预定是可行的。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面对不合理的预定加班工资情况时,要敢于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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