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女方无权分房产吗?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家里有套房子。我不确定在离婚的时候,我有没有权利分割这套房产。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时女方是不是没有权利分房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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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时,女方并非无权分房产,房产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一般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但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女方在婚姻中对家庭付出较多,或者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房产份额给女方。 如果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那么在离婚时女方通常无权分割该房产。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对该房产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男方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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