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偷花光父母21万,能要求商家退款吗?


在探讨熊孩子偷偷花光父母21万能否要求商家退款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法律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则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而成年人以及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回到熊孩子偷偷花光父母21万的情况,如果孩子不满八周岁,那么他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花光21万的行为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商家退款。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其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要是孩子八周岁以上,21万的消费通常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这时候,父母如果不追认该消费行为,那么这个消费行为就是无效的,父母同样可以要求商家退款。《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父母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笔消费是孩子偷偷进行的,并且未经父母同意。比如消费记录、监控视频、孩子的陈述等。同时,商家也可能会提出一些抗辩理由,例如他们有理由相信孩子的消费行为是经过父母同意的。这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