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赠予的安置房能否收回?

我父母之前把一套安置房赠予给我了,也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但现在他们因为一些家庭矛盾,想要把这套安置房收回去。我不太清楚他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所以想了解一下父母赠予的安置房到底能不能收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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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撤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父母赠予的安置房能否收回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同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赠与合同的概念。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在父母赠予安置房的情况下,就形成了这样一个赠与合同关系。一般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安置房还没有完成过户登记等权利转移手续,父母是有权撤销赠与的。这就好比你答应送朋友一个礼物,但还没把礼物交到他手上,这时候你不想送了,是可以不送的。 然而,一旦安置房的产权已经过户到子女名下,权利已经完成转移,通常情况下,赠与是不能随意撤销的。不过,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出现这些情况,父母作为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比如子女对父母有虐待、遗弃等严重侵害行为,或者子女原本承诺要照顾父母但却没有做到,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就有权收回赠予的安置房。 另外,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即使财产权利还未转移,赠与人也不能任意撤销。不过,在父母赠予安置房这种常见的家庭赠与场景中,一般不属于这类特殊的赠与合同。 父母赠予安置房后能否收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还未完成权利转移,父母通常可撤销赠与;若已完成转移,则需看是否满足法定的撤销情形。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因为安置房赠与和收回问题产生纠纷,建议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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