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
我跟别人签合同,想让合同在某个特定日期生效,不知道法律允不允许这么做。所以想问问,当事人是不是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呢?这样的约定有没有什么限制或者条件呀?
展开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是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的。这是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对合同的生效时间等条款进行协商确定。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这里的“履行期限”就涉及到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相关问题,也就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生效日期进行约定。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也适用这一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附生效期限,约定合同在某个特定日期或者条件成就时生效。 不过,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日期也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首先,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关于生效日期的约定,那么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其次,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如果约定的生效日期涉及到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背社会公共道德等情况,那么该约定是无效的。 总之,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但要确保约定合法、真实、有效,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