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车贷不还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车贷还没还完,现在对方不愿意继续还车贷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让一方独自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剩下的车贷?
展开 view-more
  • #离婚车贷
  • #共同债务
  • #个人债务
  • #车贷判决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车贷不还的判决,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车贷所购车辆的性质,即它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车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且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种情况下,因购买车辆产生的车贷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车贷的还款责任。可能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对车辆的使用需求等因素,来确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如果车辆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相应的车贷通常就是该方的个人债务。按照法律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若另一方自愿帮忙偿还部分车贷,在离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在实际判决中,法院还会考虑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如果离婚后车辆归一方使用,那么使用车辆的一方可能会被判决承担更多的车贷还款责任。另外,如果一方故意不还车贷,导致逾期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倾向,可能会要求故意不还款的一方承担更多责任或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