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车贷房贷会怎么判?


在离婚时,关于车贷房贷的判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车贷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比如车辆,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共同债务,法院会依据车辆的注册登记以及双方对车辆的实际使用频率来判定车辆归属。确定归属后,获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赔偿金,同时承担剩余车贷偿还责任。 要是车辆是一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那么这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购买者本人偿还。 对于房贷,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是共同财产,未还清的贷款是共同债务。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中,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会照顾女方。 总之,法院在判定车贷房贷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的原则来处理。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为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等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