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车贷该如何判决?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有一辆车还在还车贷,不知道这个车贷在离婚的时候会怎么判。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依据,以及法院一般会考虑哪些因素来做出判决。
展开


在离婚时,车贷的判决需要根据车辆的性质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若车辆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相应的车贷也应由该个人负责偿还。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该车辆及与之相关的债务都属于个人范畴,与另一方无关。 若车辆是夫妻双方以共有资产购得,例如婚后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的车辆,那么法院一般会依据车辆的登记情况以及双方对车辆的使用频率等因素,将车辆判给一方所有。比如一方使用车辆的频率较高,且车辆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车辆可能会判给这一方。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内容包括共同出资的部分以及车辆的增值部分。同时,剩余的车贷也由车辆所有权的一方负责偿还。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