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伙人死后其地位能够继承吗

我和朋友一起开了家合伙企业,最近其中一个合伙人因病去世了。他家里人想让孩子来继承他在企业里的地位继续参与经营。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合不合法,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合伙人死后其地位到底可不可以继承呢?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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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合伙人死后其地位不一定能继承。 首先,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它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组建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具体来说,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合伙人死后其地位可以继承,那么继承人就能依法继承成为合伙人;要是合伙协议没有相关约定,那就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继承人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比如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另外,如果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若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相关概念: 人合性:是指企业的组建和运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个人信用、相互关系和信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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