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工程款的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我在做工程时,对方欠了工程款,现在对方说要解除合同。我不太明白,明明是他们欠工程款,怎么还能解除合同呢?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欠工程款的人到底有没有权利解除合同 ?
展开


一般来说,欠工程款的人并不当然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法律上,合同的解除有着严格规定。依据《民法典》,当出现这些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比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没法继续履行下去;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这就是通常说的“毁约”;三是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就像一直拖着不给工程款,催了也没用;四是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所以,仅仅因为欠工程款这一行为,欠款人是不能直接解除合同的。如果遇到对方欠工程款,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来追讨欠款。要是债权人选择诉讼,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立案后,在举证期内提交相关证据,接着等待开庭,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情况宣判。对判决结果不服还能在上诉期内申请上诉 。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像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都可能属于不可抗力。 预期违约:就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