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被告和原告协商好了是否能撤诉?
我起诉了一个人,现在案子已经立案了。不过最近被告主动找我协商,我们双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我想知道在这种立案之后,原被告协商好的情况下,我作为原告还能不能撤诉呢?
展开


在立案后,如果被告和原告协商好了,一般情况下原告是可以撤诉的。撤诉,简单来说,就是原告向法院表示撤回自己的起诉,不再要求法院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意味着,原告虽然有申请撤诉的权利,但最终是否能够撤诉,要由法院来决定。 法院在决定是否准许撤诉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一方面,会看撤诉是否是原告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有没有受到被告的威胁、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影响而撤诉。如果是受到了这些不正当影响,法院可能不会准许撤诉。另一方面,法院还会考虑撤诉是否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在一些涉及环境污染赔偿的案件中,如果原被告私下协商好撤诉,而这种撤诉可能导致环境污染问题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赔偿,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法院就可能不准许撤诉。 所以,立案后原被告协商好,原告可以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但最终要以法院的裁定结果为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