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质押的股权还能做抵押吗?


在探讨已经质押的股权能否再做抵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质押和抵押这两个概念。股权质押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权作为担保,向债权人借入资金或者获取其他利益。在这个过程中,股东把股权的处分权等权利暂时交给了质权人,以保障债务的履行。一旦股东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质权人有权处置这些股权来实现自己的债权。而抵押通常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同时,该法典也规定了抵押的相关规则,但对于已经质押的股权能否再进行抵押,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质押后再进行抵押会面临诸多障碍。因为股权质押后,质权人已经对该股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此时再将该股权抵押给其他人,就可能会损害质权人的利益。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质权人和抵押权人都要求对股权进行处置以实现自己的债权,就会产生权利冲突。而且,这种情况下也不符合市场交易的公平和诚信原则。 另外,从股权登记的角度来说,股权质押是需要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的,登记后具有公示效力。在股权已经处于质押状态下,登记部门一般不会再受理该股权的抵押登记。因为登记部门会审查股权的权利状态,避免出现权利冲突和混乱。所以,从实际操作层面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看,已经质押的股权通常是不能再做抵押的。 如果确实有融资等需求,建议可以考虑其他合法的途径,比如寻找其他未被质押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或者通过合法的信用贷款等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这样既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能避免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产生权利冲突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