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能否撤销?
我婚前把一套房产赠与了对象,但是还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我有点后悔之前的赠与决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撤销之前的房产赠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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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能否撤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首先是赠与合同,它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愿意白给,另一方愿意要,双方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就成立了。而不动产,像房子这类,它的产权变更不是说给了就行,必须要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也就是说,房子要过户到对方名下,对方才真正拥有完整的产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而言,它的权利转移是以过户登记为标志的。 在婚前赠与房产的场景中,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从法律角度看,房产的权利并没有真正转移给受赠人。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通常是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撤销赠与的。因为此时房产还登记在赠与人名下,赠与人仍然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有权改变主意。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那么赠与人就不能随意撤销赠与了。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法律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限制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另外,如果赠与行为涉及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同样不能随意撤销。但一般的婚前房产赠与,大多不属于这两种特殊情况。 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前赠与的房产未过户,离婚时赠与人是能够撤销赠与的。不过,法律问题可能会因具体案件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情况或者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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