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校长是否可以定滥用职权罪?

我孩子学校的校长,感觉做事很独断,经常随意更改学校规定,还私自挪用学校的经费。我想了解下,像校长这种职位的人,在法律上能不能定滥用职权罪呢?我就想弄清楚他这种行为在法律层面是怎么定性的。
展开 view-more
  • #滥用职权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滥用职权罪,通俗来讲,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去做事,或者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随心所欲、胡乱作为,从而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带来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判断校长是否能定滥用职权罪,关键在于校长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公立学校校长如果是由国家机关任命、委派,代表国家机关在学校中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公务活动,那么就可能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求。比如,如果校长私自挪用学校专项建设资金用于个人投资,导致学校建设项目停滞,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就有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 但如果是私立学校校长,其性质通常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不过,私立学校校长的不当行为可能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承担民事责任,比如返还挪用的资金、赔偿学校损失等。所以,校长是否能定滥用职权罪,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该罪的主体和行为要件。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