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开具场地使用费发票?

我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把小区内一块场地出租给别人做活动,对方要求开具场地使用费发票。我不知道物业公司有没有资格开这种发票,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物业公司能不能开场地使用费发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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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看,物业公司是有可能可以开具场地使用费发票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场地使用费发票。场地使用费发票就是当一方将场地提供给另一方使用,收取费用后开具的用于证明交易和费用支出的票据。对于物业公司而言,它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从事一些经营活动并开具相应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物业公司将自有或管理的场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并收取场地使用费,这种行为属于经营活动中的租赁服务。只要该业务是真实发生的,并且物业公司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那么它就有义务按照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不过,物业公司要开具场地使用费发票,还需要其经营范围中包含场地租赁这一项。若经营范围中没有此项,就属于超范围经营,可能无法正常开具发票,即便开具了也可能面临税务风险。此时,物业公司需要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增加场地租赁相关内容,然后再到税务机关申请增加相应的开票项目。此外,开具发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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