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场地费是否可以开专票?

我租了别人的场地开展活动,对方收了场地费。我公司要求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进项税,但对方不太确定能不能开。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场地费到底可不可以开专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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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场地费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它不仅是纳税人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商事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简单来说,它能让购买方用来抵扣自己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关于场地费能否开具专票,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如果提供场地租赁服务的一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该场地租赁业务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那么通常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一般纳税人在提供场地租赁服务时,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适用的税率一般为9%(如果是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租赁,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承租方可凭借取得的专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然而,如果提供场地租赁服务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本身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时,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承租方同样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另外,如果场地费的收取方是其他个人(自然人),根据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意味着即使是个人出租场地,也能通过一定程序为承租方开具专票。 综上所述,场地费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操作时,需要根据提供场地服务一方的身份、业务性质等因素,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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