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规定下房产买卖合同能否撤销?

我之前签了一份房产买卖合同,现在因为一些突发状况,不想卖这套房子了。我想知道在民法典的规定里,这种房产买卖合同能不能撤销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撤销条件和情形,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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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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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民法典规定下房产买卖合同能否撤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合同撤销的含义。合同撤销,简单来说,就是让已经成立的合同失去法律效力,就好像这个合同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做出了规定。首先是重大误解。重大误解指的是当事人因为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了错误的认识,并且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签订了合同。比如,在房产买卖合同中,卖方以为房子的面积是100平方米,合同也是按照100平方米签订的价格,但实际上房子面积只有90平方米,这就属于重大误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其次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房产买卖中,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子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比如墙体有裂缝、房屋曾发生过严重火灾等情况,而买方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买方就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再者,如果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比如,卖方威胁买方如果不签订合同就伤害其家人,买方被迫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此时买方就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最后,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例如,买方利用卖方急需用钱的困境,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与卖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这种情况下卖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消灭。并且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同样消灭。所以,如果认为自己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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