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检察院可以调解吗?
我朋友和别人起冲突,导致对方死亡,现在案子到了检察院。我想知道在这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里,检察院能不能进行调解啊?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探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中检察院是否可以调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并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犯罪行为。这是一种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同时也对社会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调解主要适用于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明显不在上述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内。因为此类犯罪的法定刑起点较高,其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后果都十分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检察院在办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这类案件时,主要职责是代表国家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虽然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以与被害人家属就民事赔偿部分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以争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这在量刑时可能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但这并不等同于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本身进行调解。也就是说,刑事责任部分是不能通过调解来免除或减轻的,必须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判和处罚。 综上所述,对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检察院不能对刑事部分进行调解,但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或在相关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